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根据《中华人...
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,自2023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。其中最低工资标准,第一档调整到2060元,...
第五条 由省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全省旧机动车流通行业协会,作为旧机动车交易的中介服务与行业自律组织。第六条 在安徽省境内从事旧机动车交易,适用本...
(三)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,由财政厅提出意见,报分管财政工作的副省长审批,并报省长备案;(四)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,由财政厅提出意见,报由省长或...
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,自2023年1月1日起,安徽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小时19元、每月2040元调整为每小时20...
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〔2021〕65号 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 《安徽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》已...
___* * * 规备字〔199 〕号 关于《》的备案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局:现将我厅(委、办、局)199 年月日发布的《》,上报备案,请查收。(印章)一九...
(六)文头为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》、代字为“皖政办秘”的文件,用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以办公厅名义对有关地区、部门某项工作的通知,答复内容一般的具体事项...
(五)住所或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;(六)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。第八条 登记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,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对...
第十八条 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,由省长签发或由省长委托副省长签发,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发布,根据需要也可用文件形式发布。省人民政府令均应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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